綏政土告〔2023〕2號
2023年8月1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以《關于綏芬河市二〇二三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復》(黑政土(14)〔2023〕第137號)批準將集體農用地13.7266公頃(其中耕地12.346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為國有,另將集體未利用地0.2046公頃征為國有;同時,將國有農用地0.119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使用國有未利用地0.0013公頃。上述土地共計14.0519公頃?,F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地項目名稱:綏芬河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二、征收土地位置:第一區(qū)塊位于綏芬河市小團山(林草防火塔東南80米處);第二區(qū)塊位于邊境經濟合作區(qū);第三區(qū)塊位于天長山水庫東側;第四區(qū)塊位于G10高速公路北,二中隊西。具體位置以黑政土(14)〔2023〕第137號批準的區(qū)片功能圖為準。
三、被征地權屬單位及面積
阜寧鎮(zhèn)北寒村集體土地13.6390公頃、永勝村集體土地0.0342公頃、綏芬河鎮(zhèn)前進村集體土地0.2647公頃。
四、征地補償費標準
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辦法〉的通知》(黑政發(fā)〔2014〕34號)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4日發(fā)布的《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牡政告〔2020〕3號)執(zhí)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
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六、綏芬河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七、本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綏芬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