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開展綏芬河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團體2023年度工作報告填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8 15:47 來源:綏芬河市民政局 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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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綏芬河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團體:

  根據(jù)《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關(guān)于推進社會組織年檢(年報)系統(tǒng)地方應用的通知》(民社管函〔2023〕2號)文件及《黑龍江省民政廳關(guān)于啟動2024年度社會組織網(wǎng)上年報工作的通知》(黑民函〔2024〕46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就做好在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團體2023年度工作報告(以下簡稱為“年報”)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報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綏芬河市民政局登記成立的社會團體,均應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

  二、年報時間

  年報填報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當天),逾期未填報視為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向登記管理機關(guān)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三、年報方式

  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實行網(wǎng)上填報、公開和存檔,無需提交紙質(zhì)材料。

  四、年報內(nèi)容

  按照規(guī)定表格填寫,其中包括:社會團體基本信息;機構(gòu)建設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業(yè)務開展情況等。

  五、年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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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登錄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網(wǎng)址:https://zwfw.mca.gov.cn,依次點擊“法人服務”“社會團體”“社會團體年檢年報(試點)”后填寫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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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團體需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jīng)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團體公章后,通過掃描或拍照按照規(guī)定格式上傳至“其他材料上傳”版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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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團體提交年度報告后,登記管理機關(guān)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核。對于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不清晰的,登記管理機關(guān)將予以退回,填報單位需完善信息后重新報送。審核通過的,由登記管理機關(guān)在“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注意事項

 ?。ㄒ唬┥鐣F體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guān)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規(guī)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社會團體應當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會團體自行承擔。

 ?。ㄈ┠甓裙ぷ鲌蟾嫣顚?,最多退回更正2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應在6月30日前(含當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向社會公開。

  七、業(yè)務咨詢

  社會團體在提交年度報告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電話或在綏芬河市社會組織群內(nèi)咨詢:

  社會組織業(yè)務咨詢電話:0453-3939983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6:30

   


  來源:綏芬河市民政局社會組織辦

  撰稿:董翠娥   

  校對:郭長春

  一審:董翠娥 

  二審:郭長春  

  三審:趙曉明

  


來源:綏芬河市民政局

撰稿:

校對:

一審:

二審:

三審:

責任編輯:董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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