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牡丹江市河湖長制工作激勵暫行辦法》,牡丹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組織研究提出了2023年河湖長制擬激勵市名單,現(xiàn)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牡丹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擬激勵市名單:寧安市、穆棱市、綏芬河市。
公示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聯(lián)系電話:6295018
郵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區(qū)西三條路249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綏芬河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根據(jù)《牡丹江市河湖長制工作激勵暫行辦法》,牡丹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組織研究提出了2023年河湖長制擬激勵市名單,現(xiàn)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牡丹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擬激勵市名單:寧安市、穆棱市、綏芬河市。
公示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聯(lián)系電話:6295018
郵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區(qū)西三條路249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綏芬河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
來源:牡丹江市水務(wù)局、牡丹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撰稿:李梓玉
校對:周宇
一審:周宇
二審:付陶然
三審:黃波
責任編輯: